| 根据《教育部关于开展联合培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研[2003]3号)的精神,2005年山东大学与山东工艺美术学院面向全国联合招收设计艺术类硕士研究生,现将联合招生的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山东大学与山东工艺美术学院联合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旨在培养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在本学科内掌握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独立从事设计艺术理论研究、创作能力的德才兼备的高级专业人才。 在联合招收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中,招生、学生培养、导师聘任及授课等由山东大学与山东工艺美术学院协商共同承担,硕士学位由山东大学授予。2005年联合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10名(实际招收人数以教育部下达的招生计划和生源情况而定)。 一、报考条件: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品德良好,遵纪守法,身心健康,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 2.高等学校本科毕业或达到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指大专毕业后有两年以上的实际工作经历者或国家承认学历的成人高校毕业生),年龄不超过四十周岁(即1966年9月1日以后出生)。 3.身体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标准。 二、报名时间、地点: 报名时间、方式及地点请考生随时关注山东大学网站上发布的有关报名信息。 三、报名材料及手续: 1.报名者须交下列材料: 应届本科毕业生提供学生证、身份证及其复印件;大学本科毕业的在职人员提供毕业证书或学位证书、身份证及其复印件;同等学力人员须提供国家承认的大专毕业证书或国家承认的成人高校本科毕业证书、身份证及其复印件。 2.收到报考材料后,经审查,对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给予寄发准考证、考试日程安排。准考与否报名材料不退。 四、研究方向、专业考试科目、参考书见附表(一)和附表(二)。 五、考试: 初试(政治理论课、外国语、设计概论、中外设计史)、复试(专业设计及面试)成绩均记入总分。初试的考试地点在山东大学,专业复试及面试在山东工艺美术学院,因受考试方式所限,其他省市不设考点,复试时间另行通知。 同等学力报考者及成人高校的本科毕业生须加试两门本科专业综合课考试科目,加试中外美术史和艺术概论;跨学科考生须加试艺术概论。 六、学费及其他费用: 1.学生的学费,按国家当年有关规定办理。 2.住宿由山东工艺美术学院提供并按管理规定收缴住宿费。 七、录取基本原则: 学校在初试、复试成绩合格的基础上,全面考察考生德智体综合素质,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确保录取和培养质量。新生入学后进行全面复查,凡不符合条件或徇私舞弊者,将取消其学籍。 山东大学、山东工艺美术学院热忱欢迎您报考硕士研究生!
山东工艺美术学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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