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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印度建筑与环境艺术专业高级研修班”的通知
各高等学校: 根据《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12年)》、《国家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10-2012年)》,为加强高校艺术类师资培训,经研究,教育部高等教育出版社定于2011年11月29日至12月7日在印度举办“印度建筑与环境艺术专业高级研修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研修宗旨与对象 研修宗旨:以印度建筑与环境艺术设计作品为案例,实地考察,并与印度相关院校及专业机构的专家、设计师进行学术交流,面对面解决教学、科研与设计实践的问题。旨在提升高校一线艺术设计专业中青年教师教学、科研能力;改善高校艺术设计课教学状况,提高中青年教师的艺术设计业务能力、学术水平;拓展国内高校的国际学术交流范围,建立国际设计专业的院校交流体系。 研修人员:本科高校建筑设计及相关课程中青年教师,高职高专院校建筑设计及相关课程中青年教师,相关教学管理人员,相关从业人员;建筑设计专业的高年级优秀本科生、研究生亦可参加。 二、研修安排 1.研修时间 2011年11月29日-12月7日。 2.研修地点 印度新德里(2天)、瓦拉纳西(1天)、占西(1天)、克久拉霍(1天)、阿格拉(2天)、杰普尔(2天)。 3.研修内容 中央美术学院建筑学院景观教研室主任丁圆教授全程指导,实地考察印度当地特色建筑与环境艺术设计作品,同时与印度建筑师协会及大学的专家进行座谈,交流教学理念、科研方法及设计成果。 4.研修费用 20000元/人(含学费、资料费、专家费以及行程中所提到的费用,不含个人境内及境外消费) 三、研修行程 ●第一天:新德里,专题讲座:《印度建筑与环境艺术设计的特点》(丁圆教授主讲)。 ●第二天:新德里,考察新德里城市规划;甘地陵园;总统府;国会大楼;政府大道;德里门;莲花庙;国家工艺美术馆。 ●第三天:瓦拉纳西,考察答枚克佛塔、贝拉勒斯印度教大学。学术交流:《中印建筑与环境艺术设计及文化比较》(贝拉勒斯印度教大学校长B.D.Singh、中文系主任Kamal Sheel及相关教授与研修班学员交流)。专题讨论:《中印文化与艺术教学的差异》。 ●第四天:瓦拉纳西,考察恒河、鹿野苑、克久拉霍村。专题讲座:《印度建筑与景观设计文化分析》(丁圆教授主讲)。 ●第五天:占西、阿格拉,考察奥查古堡、大理石和羊毛加工厂、考察阿格拉当地民俗艺术及歌舞表演。 ●第六天:安哥拉,考察泰姬陵。讨论课:《泰姬陵的设计与文化观念》 ●第七天:杰普尔,考察琥珀堡、城市宫殿博物馆、风之宫殿、杰普尔艺术中心、崔波来市集。专题讲座:《印度室内设计分析》 ●第八天:新德里,考察印度国家博物馆。学术交流:《印度建筑与环境艺术学术现状与问题》(印度建筑师协会专家与研修班学员对话交流) ●第九天:总结教学,返程。 四、注意事项 1.办理印度签证需要上交护照,护照有效期必须在六个月零十天以上,且护照尾页须本人签名。 2.如确定参加此次研修,需提前准备好送签材料,送签材料的提交时间另行通知。 送签材料包括: (1)护照原件:六个月零十天以上有效期,护照尾页须签名 (2)二张50mmX50mm 白底照片(不接受使用扫描或不清晰的照片)。 (3)人民币10,000 元的银行存款证明原件(至少四个月冻结期)。 (4)公司在职证明信原件 (需加盖公章,打印单位负责人姓名与职务,并签字) 。 (5)本人签字的行程安排。 (6)正反两面身份证复印件二张。 (7)个人资料表。 3.办理签证的费用及机票预订需在成行前完成,组委会预收2000元,报到时收取剩余18000元费用;若因个人原因造成不能成行,预收费用按实际支出金额扣除。 五、发放结业证书 研修结业后,达到要求的学员将统一由教育高等教育出版社颁发“印度建筑与环境艺术高级研修班”结业证书。对参加研修并获得结业证书的人员,所在学校将按照教育部的有关规定,承认其接受继续教育的经历,记入相关档案,并作为职务评聘的参考依据之一。 六、报名方式 请将报名回执通过邮件、传真或邮寄方式发至组委会,也可通过电话确认。 地址:北京朝阳区惠新东街4号富盛大厦1022室研修班办公室(100029) 报名截止时间:2011年11月14日。 传 真:010-58556634 电子邮件:jiangwb@hep.com.cn 七、详情联系 蒋文博 010-58556632,15901156528,jiangwb@hep.com.cn 宁丽梅 010-58556630, 13810469169,nlmay@163.com
高等教育出版社 总编辑办公室 二〇一一年十月二十八日 ——————————————————————————————————————————
2011年印度建筑与环境艺术高级研修班回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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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此表复制有效,请认真填写。为安排好出发前各项事宜及领取教育部高等教育出版社颁发的培训证书,务请报名学员在2011年11月14日前将本表传真、电子邮件或邮寄至组委会,以便及时告知报名者具体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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