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七届「澳门设计双年展」比赛章程

每两年一度之澳门设计双年展由澳门设计师协会创办,是澳门唯一专业设计界别的比赛活动,至今已举行了六届,为两岸四地极具代表性的设计盛事,目的是提升本地设计水平,推动本地设计人才发展,以及让各界意识到推动设计创意产业、建立完善的企业品牌形象对澳门经济和文化持续发展的重要性;凭借专业设计的创造性和实用性,提升传统文化艺术的内在价值,为文化和经济增值。
第七届中国澳门设计双年展秉承历届宗旨,推广澳门设计创意,更积极响应澳门特区政府发展文化创意产业的施政方针,大力推动设计创意产业,藉是次双年展开拓国际设计视野,培育和发掘澳门优秀人才,发挥澳门作为东西交流的重要窗户,相异文化涵养和谐共存,互相吸收、融合,从而激化出更高的文化创意价值和更大更长远的产业经济效益。
本届评审团成员由来自泰国、中国内地、台湾、香港及澳门等地的著名专业设计师组成,为参赛作品作出公平公正的严谨专业评分。得奖者将获邀请出席4月18日于澳门举行的颁奖礼,得奖及入选作品展亦于颁奖礼当日起,假澳门艺术博物馆展出,展期至6月15日。而部份获奖作品更会被澳门艺术博物馆作永久收藏。设计在线.中国
宗旨: 鼓励和促进创意产业的发展;肯定杰出设计作品的专业性;促进公众对设计专业的关注和认知;加强设计师相互间的交流。
展出地点:澳门艺术博物馆一楼及零层展示区。 展出日期:2008年4月18日至6月15日。www.dolcn.com
参赛资格 设/计/在/线/./中国 澳门:凡持有效澳门身份证明文件的人士;或在本澳注册之专业设计团体及公司;或为本澳地区所设计及制作的作品;或在澳门居留的外地学生均可参赛。参赛作品必需于2005年11月30日至2008年3月1日内作首次发表。 中国内地、台湾、香港:公开征集,各地的设计师、注册团体或公司均可参加。参赛作品必需在中国内地、台湾及香港设计或发布,并于2005年11月30日至2008年3月1日内作首次发表。
参赛类别:

备注: 系列作品以五件为上限。 所有参赛作品必需连同该作品之电脑档案光碟一同提交,以便编辑作品集,要求如下: 1. 档案必需为Photoshop 软件档案; 2. 档案格式必需为CMYK、TIFF档,A3(297mm x 420mm)尺寸; 3. 存档于CD/DVD光碟内,并存放于胶盒中。设#计#在#线#.中国
评审: 何洁(北京)、余志光(香港)、陈达廷(澳门)、樊哲贤(台湾)、Siam Attariya(泰国)
各组别奖项:每一项目设有金、银、铜奖多名,颁发予该项目成绩杰出之参赛作品。如评判认为该项目之作品水平未能达到奖项标准时,将不颁发其中或全部之奖项。所有得奖和入选作品将分别颁发奖座和入选证书(如中国内地、台湾及香港获奖者未能到现场领奖者,需另行支付奖项邮寄费用。) 最高荣誉"全场金奖"由全体评审共同选出一件最佳作品。另设评审大奖五名,由评审员本人选出个人最喜欢的作品。 学生组设最优秀新人奖一名 。 所有组别之得奖及入选作品展将于澳门艺术博物馆展出,而部份获奖作品更会被澳门艺术博物馆作永久收藏(中国内地、台湾及香港获奖者需另行支付展出费。)
参赛费用 澳门: 公开组 单项MOP$100/件 系列MOP$200/组 学生组(需凭学生证) 单项 MOP$30/件 系列MOP$50/组
中国内地、台湾及香港: 公开组 参赛费用 单项RMB¥180/US$25/HK$180/件 系列RMB¥300/US$40/HK$300/组 展出费用 单项RMB¥300/US$40/HK$300/件 系列RMB¥500/US$65/HK$500/组 奖项邮费 RMB¥200/US$30/HK$200 RMB设计在线.中国
学生组(需凭学生证) 参赛费用 单项 RMB¥50/US$7/HK$50/件 系列RMB¥100/US$15/HK$100/组 奖项邮费 RMB¥100/US$15/HK$100 设计在线.中国
交件方式及时间: 澳门、台湾及香港: (1)每件参赛作品需填写一张「参赛者及作品资料表格」及提供一张A4数码彩稿,每份表格及A4彩稿必需一并钉装,连同相关参赛作品妥善包装。 (2)把所有作品按不同的参赛类别分类包妥。在包裹外清楚写上相关的类别编号。 (3)按每类别的作品填妥「作品参赛费用表格」并计算参赛费总金额。 (4)参赛费以现金(澳门参赛者)或汇款(台湾及香港参赛者适用,银行名称 : 澳门大丰银行,户口名称 : 澳门设计师协会,户口号码 : 207-1-00060-9)方式,连同参赛作品递交或邮寄至收件处。 (5)收件截止日期:2008年3月1日17:00。 (6)收件地点:澳门嚒啰园路14号珍珠阁3楼A座,电话:+853 6689 1533,联络人:冯文伟,电邮:adm.secretary@gmail.com,网址:www.adm.org.mo 。 (7) 以汇款支付参赛费者需附上汇款单据,否则作品将不予受理。
中国内地: ( 1 )每件参赛作品需填写一张「参赛者及作品资料表格」及提供一张A 4数码彩稿,每份表格及A 4彩稿必需一并钉装,连同相关参赛作品妥善包装。 (2)把所有作品按不同的参赛类别分类包妥。在包裹外清楚写上相关的类别编号。 (3)按每类别的作品填妥「作品参赛费用表格」并计算参赛费总金额,以邮政电汇方式付款,抬头:「广东包装与设计杂志社」,(并注明「第七届澳门设计双年展」参赛费)。 (4)于2008年3月1日之前,把所有参赛作品及相关表格,连同付款汇票递交或邮寄至「广东包装与设计杂志社」,地址:广州市昌岗东路271号纺织工业研究所大楼五楼L室,邮政编码:510260 ,电话:020-84017174,传真:020-84017174。
参赛需知: (1)参赛作品必需是参赛者本人创作的作品; (2)参赛者应确保主办机构不会因使用参赛作品而产生任何版权纠纷; (3)主办机构将对参赛作品作出适当的保护,但对任何因盗窃、火损或运输等可能产生之损毁及遗失概不负任何责任; (4)主办机构有权推选部份或全部得奖或入选作品,代表本地区参加其他地区性或国际性的展览; (5)主办机构有权复制展品以作宣传或记录之用,并有权刊登参展作品于展览印刷品及作品集上; (6)凡报名参赛者,即表示完全清楚并愿意遵守本章程; (7)主办机构对本章程拥有解释权和最终裁决权; (8)所有参赛作品将不设退件。
相关链接
» http://www.adm.org.m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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