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胜芳国际家具博览城主题雕塑方案征集大赛征集函
由胜兴国际集团公司斥资10亿元倾力打造占地面积650亩、建筑面积50万平方米,集交易、物流、研发、信息、会展五大功能为一体的胜芳国际家具博览城,坐落在河北省千年燕赵古镇——胜芳镇。胜芳国际家具博览城一期21万平方米于2006年11月竣工,为了展现胜芳国际家具博览城的整体形象,现向社会各界征集“胜芳国际家具博览城主题雕塑方案”,具体如下:
一、活动名称:“胜芳国际家具博览城主题雕塑方案征集大赛”
二、主 办:胜芳国际家具博览城管委会 承 办:胜芳国际家具博览有限公司 “胜芳国际家具博览城主题雕塑方案征集大赛组织委员会” (由中国美术学院工业设计系、清华大学美术学院工业设计系、浙江大学工业设计系、胜芳国际家具博览有限公司等单位组成)
三、宗旨与原则:落实胜芳国际家具博览城的整体规划,弘扬胜芳家具行业勇于突破的创新精神,配合胜芳国际家具博览城二期建设宣传,推动精品艺术的共享化进程,充分开发利用胜芳国际家具博览城建设景观艺术资源,美化环境,普及审美,营造和谐氛围,为胜芳家具行业整体提升。
四、性质:和谐发展,勇于突破。
五、参赛资格:世界各国公民且支持胜芳家具行业发展的人士。(职业雕塑家、学生、画家)
六、参赛权益及细节(详见“大赛规则”)
七、阶段时间: 1.作品截稿时间:2007年6月1日24:00; 2.作品评选时间:2007年6月2-10日; 3.作品展品化完善修调制作截止时间:2007年8月1日; 4. 2007年7月后至2007年8月18日前。(含被采用作品工程实施之最终环境配置调整、监理、督导、作者权益保护); 5. 2007年8月28日,一、二、三奖作品及优秀奖评选完成,举行颁奖仪式及获奖作品揭幕仪式。
八、奖项设置: 一等奖 1名 ¥30000 证书+奖杯 二等奖 1名 ¥20000 证书+奖杯 三等奖 1名 ¥10000 证书+奖杯 优秀奖 3名 ¥5000 证书+奖杯 www.dolcn.com 一、二、三等奖及优秀奖作品,全部进行施工设计,一等奖作品作为博览城的标志性雕塑,其他奖项雕塑将作为博览城的形象雕塑。
九、评委组成(暂定) 中国美术学院工业设计系主任 赵阳教授 清华大学美术学院工业设计系 柳冠中教授 浙江大学工业设计系主任 许喜华教授 www.dolcn.com 联邦家私集团北京分公司 王建国经理 胜芳国际家具博览有限公司 朱琳总经理
十、评奖细则经评委会全体委员讨论通过后,将予以公布。活动评选评审环节,主办方认为必要时将引入公证。
十一、大赛专用联系方式: 大赛传真:+86-316-7638716 大赛电话:+86-316-7609999-15 联系人:汪小姐 刘先生
方案稿寄交处:邮编:065701 河北省霸州市胜芳镇镇政府608室 组委会办公室专用邮箱:sfjjc328@126.com
胜芳国际家具博览城主题雕塑方案征集大赛组织委员会 2007年1月
----------------------------------------------------------------------------------- 胜芳国际家具博览城主题雕塑方案征集大赛规则(附报名表等)
一、参赛人员资格 1.1 本次胜芳国际家具博览城主题雕塑方案征集大赛(以下简称为"大赛")面向世界各国公民且支持胜芳家具行业发展的人士提供景观雕塑艺术创意的人士,职业雕塑家、学生、画家等。所有符合前述条件的人员,均可参加本次大赛。 凡根据《胜芳国际家具博览城主题雕塑方案征集大赛征集函》(以下简称为"《征集函》")的要求提交了参赛作品的机构和个人均获得本次大赛的参赛资格。 1.2 所有获得《征集函》并根据本征集函的要求提交了参赛作品报名表和承诺书的机构和(或)个人为本次大赛的参赛人。 1.3 以下机构和(或)人员不得以任何形式参加本次大赛(包括自行参赛、作为法律实体的成员参赛或者作为一个群体的组成部分参赛): (1)截止到本次大赛的交稿截止日期,正在或者曾经在胜兴国际集团任职的工作人员; (2)胜芳国际家具博览城主题雕塑方案征集大赛评选委员会(以下简称"评委会")委员; (3)其他可能与前述人员有实质性利益关系的机构和(或)个人。 1.4 大赛组委会有权审核参赛人的参赛资格。如发现参赛人不符合本规则规定,或在参赛资格方面作出任何虚假陈述,组委会有权在本次设计大赛的任何阶段单方面取消该参赛人的参赛资格。
二、参赛作品的要求 设计在线.中国 2.1 每个参赛人可提交一份或多份参赛方案作品。组委会将依照时间安排、根据评委会和公众的评判顺次确定11件制作作品。 2.2 参赛人提交的参赛作品应符合下述规格: (1)所有国内外参赛作品一律提交素描或速写或模型照或电脑效果图。画面以15-20cm为宜,应有3个以上角度效果。 (2)11件入选参展作品均须制成小稿模型并提交模型实物。国外作者自制小稿,须于参展截稿期前一个月将稿件实物一并寄达,并自理保险、入关事宜,由组委会出翻制费,将其翻制为展品。或可委托组委会据本人设计样图(注明尺寸、工艺、风格、表面要求等) 由雕塑家代制小样实物。方案翻制为展品用于评选。 (3)作品一经入选,即冠以一永久代码编号。作者寄交作品时,须自制坚固包装并标示本作品代码,内作软包并以填充物围实。
2.3参赛作品之专业摄影统一由组委会解决。
三、参加本次大赛的必备文件 3.1 参赛人提交参赛作品效果图时必须同时提交一份填写完整的《报名表》(如本规则附录1所示)。该《报名表》应包括以下信息: (1)参赛人的名称及联系方式。如果参赛人为群体,则必须清楚地列明该群体中每个成员的姓名(名称)和地址以及电话号码、传真号码和电子邮件地址。(宜附名片) (2)参赛人的联系人的有关资料。 (3)参赛作品(各)创作人的姓名及其专业职衔。 (4)简明创作思想,该部分以中文100字,或英文50单词为限。 3.2 参赛人提交参赛作品时必须同时提交经签署的《参赛资格承诺函》(如本规则附录2所示)。如果参赛人为自然人个体,应签署《参赛资格承诺函(个人)》;如果参赛人为一个法律实体,则应由其授权代表签署《参赛资格承诺函(法律实体)》,并加盖相关法律实体的公章;如果参赛人为一个群体,则应要求群体中的每一个自然人签署《参赛资格承诺函(个人)》,要求每一个法律实体的授权代表签署《参赛资格承诺函(法律实体)》,并加盖相关法律实体的公章。 3.3 本次大赛的语言:参加本次方案大赛的参选作品,以及任何发送至大赛办公室或由大赛办公室发送的信息、信函、通知、申诉、申请等,都必须使用中文或英文。如同时使用两种语言,则以中文为准。
四、 提交参赛文件的程序 设计在线.中国 4.1 参赛人提交的参赛文件应包括符合本规则第二条规定的参赛作品和第三条规定的必备文件的全部内容。组委会将对参赛文件进行形式审查。组委会有权取消任何未能提交完整参赛文件或者提交的参赛文件不符合本规则要求的参赛人的参赛资格。 4.2 参赛文件应由参赛人本人或其授权代表通过挂号信邮寄、快递或E-mail方式提交到以下地址: 胜芳国际家具博览城主题雕塑方案征集大赛组织办公室(以下简称"大赛办公室") 大赛传真:+86-316-7638716 大赛电话:+86-316-7609999-15 方案稿寄交处:邮编:065701 河北省霸州市胜芳镇镇政府608室 组委会办公室专用邮箱:sfjjc328@126.com 参赛人应保留相关的原始邮寄凭据以备查。 大赛办公室对应邀参赛文件能否及时送达,及其在提交途中所发生的任何损毁、丢失不承担任何责任。 4.3 提交参赛文件的最后期限为北京时间2007年6月1日(星期五)24:00(本规则及其附录简称为"交稿截止日期"),以参赛文件送达大赛办公室时间为准。 4.4 大赛办公室将不接受任何在交稿截止期限过后送达的参赛文件,即便该等延误是由于不可抗力造成的。但是,大赛办公室有权在交稿截止期限以后、认为适当的时候要求参赛人对提交的参赛作品予以非实质性的补充和(或)澄清。 4.5 所有提交至大赛办公室的参赛作品一概不予退还。 4.6 参赛方案在实现为真实环境景观前,均无报酬。组委会赛后将根据获奖名次支付奖金。 4.7 大赛办公室将通过传媒或以专讯简报方式揭晓入选、获奖的情况。
五、大赛评委会 5.1组委会将组织本次大赛评委会对参赛人提交的参赛作品进行评审。组委会对成员的构成、数量或人员调整等拥有最终决定权。 5.2 评委会将评选出入选作品11件,进行制作。设计在线.中国 5.3 一、二、三等奖评选完成后,组委会将举行颁奖式、主题雕塑揭幕仪式。参赛人将可通过新闻媒体、博览城网站了解本次大赛的最终结果。
六、大赛方案评选标准 评奖标准经评委会全体委员讨论通过后,将予公布。活动评选评奖拟从以下几个方面对参赛作品进行评审,确定入选的参赛作品: 1、 反映胜芳国际家具博览城建设的理念,体现胜芳人拼搏精神; 2、 易为不同文化背景、不同性别和年龄段人群的审美经验与直觉所接受与欣赏; 3、 具有创新性、文化专属价值; 4、与胜芳国际家具博览城整体景观相和谐,宜于实施建造; 5、体现雕塑艺术规律与审美法则,符合精品艺术的要求。
七、大赛方案的著作权及使用 7.1参赛该作品著作权交组委会代理。自动允许用于家具博览城雕塑、发表、宣传。 7.2参赛作品须是参赛者的原创作品,对参赛作品拥有充分、完全、排他的著作权。组委会将与11件入选作品的作者签署著作权转让承诺函,承诺入选作品之著作权将自动永久、唯一、完全转让给组委会。胜芳国际家具博览有限公司将有权复制、发行、出租、展览、放映、广播、摄制、通过信息网络传播、改编、汇编参赛作品等;并有权许可他人使用这些权利或者将这些权利全部或部分地转让给他人。参赛者签署了著作权承诺函将不再享有以上这些权利,并不得再许可他人行使这些权利。 7.3启动评选前30天,参赛者若需复制当件作品用于其它目的,应作申明可放弃评选机会收回作品。
八、参赛权益 8.1 所有参赛者名单列入参赛图录并被鸣谢,作品以至少一个独立彩版刊于画册。获五册免费样书及二十册成本价购书优惠。自动进入国际雕塑专业网络参加信息交换,享受相关宣传。 8.2 11件入选参展作品均获组委会颁发证书,并被组委会出资、翻制为一套实际尺寸的青铜、钢铁、石、木或代用材料成品或展品。 8.3 入选作者获组委会出资翻制的本人作品一件(小样)。该件作品被采用为放大景观雕塑,获奖奖金将视为报酬。 奖金情况:一等奖1名:30000元;二等奖1名:20000元;三等奖1名:10000元;优秀奖3名:5000元;入围奖5名:3000元。 参赛人应自行按照国家的法律规定承担并缴纳前述得益的税金。设计在线.中国
九、争议 对本规则及其附件产生的任何疑义,组委会保留最终解释权。任何与本次大赛有关的未尽事宜,均由组委会进一步制定相应规定并进行解释。
十、参加本次大赛的一般性条款 10.1 参赛人应独立承担其参加本次大赛的全部责任。参赛人参加本次大赛以及本次大赛的每一阶段,均需要完全接受包括本规则及其附件在内的各项条款。 10.2组委会保留不从提交给本次大赛的参赛作品中确定胜芳国际家具博览城主体景观雕塑方案的权利,并有权选择或不选择应征方案,取消、推迟或重复有关程序,而不承担任何因上述原因而须支付给参赛人一笔酬劳或补偿的义务。 10.3 参赛人无权就与设计和提交其参赛作品、提交参赛文件所使用的封套等事项有关的费用提出获得任何补偿。 10.4 本参赛规则的所有条款都是实质性条款,不遵守这些条款中的任何一条的参赛人都可能被取消资格。 10.5 如果参赛作品是由群体提交,则该群体的所有成员应对该群体承担连带法律责任。 10.6 所有未能依法获得独立法人资格的专业机构,均应以自然人的身份参加本次方案征集大赛并签署相应的文件。
十一、 法律 本次方案征集大赛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并依据进行解释。
附件: 一、报名表 二、参赛资格承诺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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