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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科龙空调器有限公司对2005年度空调产品进行工业设计招标。现就招标有关事宜予以公告,竭诚欢迎国内、外符合要求的工业设计公司参加投标。
1.招标项目名称 科龙双效王空调器外观方案:包括分体挂壁式和分体落地式空调器两类产品。
2.招标程序 2.1 参加招标的设计公司提供代表本公司设计水平的家电类(最好为空调类)产品外观设计方案3~5款,并于2004年07月30日17:00时前将作品送达或寄达(以收到时间为准)广东科龙空调器有限公司。 2.2 广东科龙空调器有限公司组织评审团,对参加投标公司的作品进行资格审核,并于2004年8月3日召开评审结果发布会,公布参加第二轮投标的5家设计公司名单(以下简称入选设计公司),并就委托设计的具体要求进行说明。如果参加投标的设计公司少于10家,则视具体情况选定3~4家公司参加第二轮招标。 2.3 广东科龙空调器有限公司与入选设计公司签订相关协议,入选设计公司根据协议进行分体挂壁式和分体落地式空调器两类产品的外观设计,并于2004年8月20日17:00时前提交设计方案,要求每类作品各提交3款或3款以上的设计方案。 2.4 广东科龙空调器有限公司组织评审团,对入选设计公司的设计方案进行评审,并于2004年8月27日公布中标公司(以下称中标设计公司)和作品。 2.5 广东科龙空调器有限公司与中标设计公司签订相关合同。中标设计公司应按合同要求对中标方案进行修改和制作。
3.权利和义务 3.1 投标设计公司提交的所有作品必须为原创作品,不得抄袭他人作品,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经济和法律责任均由该设计公司承担。 3.2 广东科龙空调器有限公司和入选设计公司都应以诚信态度进行合作,对涉及对方商业和技术秘密负有保密义务。 3.3 广东科龙空调器有限公司有向入选设计公司提供设计要求和相关信息资料服务的义务。 3.4 广东科龙空调器有限公司与入选设计公司签订设计开发协议,向每家设计公司支付设计费1万元(含喷绘制作费)。入选设计公司必须按相关协议要求进行设计和提交设计方案,否则不予支付设计费。 3.5 广东科龙空调器有限公司与中标设计公司签订设计开发合同,向中标设计公司支付设计费,其中分体挂壁式空调器和分体落地式空调器各5万元(含知识产权转让费)。中标设计公司必须按照合同要求进行中标方案的后期修改和制作,否则不予支付设计费。 3.6 不论广东科龙空调器有限公司是否最终采用,中标设计公司所提交的中标和非中标作品以及所形成的任何形式的知识产权,其所有权人均为广东科龙空调器有限公司。 3.7 未中标的入选设计公司所创作的作品及所形成的知识产权归该设计公司所有。未经入选设计公司许可,广东科龙空调器有限公司不得擅自使用该公司设计方案,也不得向第三方提供该公司的设计方案。
4.其它说明 4.1 招标设计公司提交的代表作品,请用A3幅面打印或制作。如A3幅面不能全面反映设计方案,可以同时提交其他形式的附件。为保证评审的公平公正,请勿在作品上打印或标注设计公司的名称或标志。 4.2 入选设计公司可以以二维或三维表现技法表达设计创意,在规定的时间内以1:1彩色喷绘形式将设计方案送达广东科龙空调器有限公司。如果上述表达形式不能全面反映该设计方案,可以同时提交其他形式的附件。 4.3 广东科龙空调器有限公司地址: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容桂桥东路12号广东科龙空调有限公司技术部刘贤莉收(528303) 联系人: 刘贤莉 Tel:0757-28362328 王磊 Tel:0757-28361052 4.4 其它未尽事项,最终解释权属于广东科龙空调器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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