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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03-03-29 » 郑敬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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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郑敬玉 (苏州大学艺术学院 苏州 江苏 215006)

摘要:服饰,自人类诞生以来,一直与人类朝夕相伴,成为人类体肤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人类对于它的感情不亚于对自己的肢体。既已如此,则人们根据时代的进步,发展,自身状况(包括:政治,经济,生活,情感等)的逐步改善,也必然要对服饰美提出适时的新要求,在此,形式美与感情便发生了微妙的变化。
关键词:形式美 形式美感理性因素


自人类始祖直立行走,开始劳动那刻开始,服饰便与人结下了不结之缘。服饰的发生,发展与人类社会的不断更替,发展相伴相随。服饰自然而然成为了人类的第二体肤,它直接体现了着装者的脾性爱好,审美情趣以及德行品格。因而,对于服饰方面的讲究与挑剔本无可厚非,但是由于受到种种政治,经济,文化的影响,人们对服饰的喜好自由度也大受限制。不过,随着当前世界经济的全面膨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地球村的形成、发展使人类的审美枷锁大为松弛,人们对着装理念,经过风吹雨蚀,层层剖析,有了较为深入的理解,越来越多的新生代人开始讲究穿着打扮,追赶潮流,他们是时尚的弄潮儿,是形式美法则的掘墓人。

流行似是每个人都乐于追求的,流行这个词,在21世纪已经终结了,因为流行是定型的,特定的样式,特定的搭配和遵守规则,才能被一次次的模仿和推广,才成为流行。正应了道家的话:万事万物都有它的定数,有它的萌芽,完善,高潮的过程,也有它衰亡的劫数,流行也不例外。

E时代的时尚意识,已经突破了固有的传统教条框架,已经丛“手中有刀,心中无刀”的被动流行时代,演变到“手中有刀,心中也有刀”的引导流行阶段,将迈入“手中无刀,心中有刀”的境界。无形对有形的突破,给了人们更多的创作空间。新生代的人们正逢这个流行没落,个性张扬的年代。时代助长了他们,他们也影响了时代的发展脉搏。他们对于服饰的审美取向,直接影响了服饰的发展方向。如今,他们已把目光更多的投向于对服饰的感觉之上,而较少关注服饰形式美法则的应用。

形式美是人类在长期实践劳动中总结出来的,它源于自然,来自于生活,是指自然,生活中各种形式因素(色彩,线条,形体,营像等)的有规律,有韵律的组合,是指人们接触一些形式便能产生出美感。而要构成形式美,就要有构成形式美的法则可循。形式美的法则是人们在审美活动中对现实中许多美的形式的概括反映。形式美法则它本身是抽象的,并不能直接给人以形式美的心灵愉悦,它需要通过艺术家掌握这些形式美法则之后,并附之于具体的内容之中才能显现出来。对于形式美法则在物质方面上的表现,已不再是新鲜事,它已有上千年的历史。而如今与之不同之处在于,当今艺术家把它提到了更高的层次上,使之更加明确化,形象化,强调化,而且,已经有一大批艺术家能把它应用的相当熟练,服饰已经证明了这一点。在形式的结构上,注意到了形的变化,图案面积分布的大小对比,色彩明暗层次对比,线面节奏的和谐对比。

形式艺术家不是非常注重和谐吗?不是把一件作品的和谐看作是最佳的选择吗?学院派是如此,商场上也是如此。无怪乎新生代的妙龄少男少女们开始反感市面上服饰的图案,无怪乎DIY(Do it yourself)的自助衣着得以如此兴盛,发展。,这一切正反映出他们已经在心灵上对那些千篇一律,机械化的形式美产生了排斥心理。学院里, 教师们要求学生在动手练习时遵循什么,什么形式美法则。你认为是美的,而在有些教师眼里,可能被认为你缺乏形式美感,或许是因为他们的审美水准太高了,或许是他们对形式美法则的理解与应用已经脱离了社会生活实际。为什么会出现学院派设计师与市场型设计师之别呢?原因或许如此吧!商场上,有些设计师在服饰上大做形式美法则,如:文字图案的大小对比,图案色彩的对比等等。然而销量平平.服饰消费者们,他们既不具有服饰设计师们那种形式美法则的知识,更不可能具有那种对形式美法则有很高境界的形式美专家、学者们的水准.他们凭的只是对服饰的一种感觉,这种感觉让他们获得自己所爱。这也可以说明为什么在“T”型台上纷纷扬扬的都是年轻的设计师们,而不是那种对形式美有高深见解的专家学者们。那么,对于服饰美来讲非常重要的是什么――感觉,感觉在服饰中,地位的确立将宣告形式美将淡出时尚舞台.当然我们也不否认一件有好的感觉的作品,它肯定具有某种形式美因素,但它不一定机械的具有形式美法则在内.美感――至少它首先应是感性的,有感而发,才有真正的美。一件真正好的,真正美的作品,它无法用言语来表达,更无法用形式美法则来化解它。我这样说,肯定会有很多人把形式美理论大师,黑格尔,康德,李泽厚等老前辈们搬出来压镇.但我以为,作为一名时尚传播者,作为一位美学家,首先,他自己应该有这方面美的亲身体验与感受,而且也应该身体力行,若他本身只是一位穿着邋遢,又哪能去指导他人。就像一位没去体验过五星级宾馆的设计师去装饰五星级宾馆一样,那只能纸上谈兵,不切实际。照我之见,许多高谈形式美的所谓美学家们,他们自身穿着尚未令人折服,又怎能去教化他人呢?再则说,服饰美它本身又受时代限制,而且也颇受年龄的限制,各个时代都有各自的美的标准,它不受美的法则的约束,它具有一定的主观意识性,如:楚灵王好细腰;唐朝好丰满;还有“三寸金莲”裹小脚,以脚小为美,这些所谓的美都是具有人的主观意识性,也成了时代美的特征.年龄对于服饰美的影响也是相当大的,长者有长者美的标准,年轻的有年轻的美的取向;成熟的有成熟的美的标准,童趣的有童趣的美的倾向.可见,美的标准各有所注,唯一感觉才是真实的.认为某物好看,漂亮,感觉好就行.所谓萝卜青菜各有所爱,若皆为萝卜,有何所谓“爱”,若天下女子皆为西施模样,那也就无所谓西施了。

如今,新生代青少年们已不再对长辈所谓的美的产物,即符合形式美法则的事物垂涎三尺,他们追求的是符合他们各自美的标准,即各自感觉(感觉应该是对形式美法则的一种非理性的融会贯通)。感觉好就可以,更何况在我们这个年龄层次,绝大部分人尚未了解,甚至尚未意识到形式美法则,也就无从依据,而是追求一种感觉。只有一种自我感觉良好心态的存在,社会才会变的如此丰富多彩。若他们一律都遵循着我们所谓的具有形式美感理性因素的服饰的话,那么,我们的服饰文化就会显的暗淡无奇。偶尔夜空划过一道亮光,我们会认为它非常的美,它不会因为我们的形式美法则而改变它的美的方式。我们都晓得,符合黄金比定律的事物,它是美的。因为我们知道,符合黄金比定律是美的,我们的先辈就是这么教导我们的。但是,若整个世界中万物都遵循这个定率,哪怕一个国家,一个民族;男性,女性或其他事物都通过各种手段来达到符合黄金比定律,那么,那个局面肯定是可想而知的,天下乌鸦一般黑,可见一般,你认为美吗?美,它具有一定的自私性,也具有一定的新颖性。自私性在于它只能以极少部分存在。中国四大园林之一的拙政园,园里的假山很美,但是,如果各个园林或整个苏州到处都是假山,那也就不足为奇了,也就不觉得它有美的存在空间了。如果每座山都依据美得法则而存在,那我宁可看飞来奇峰。美也是有它的新颖性的。走在路上蓦然回首,会看到一位窈窕淑女,向你缓缓走来,那种身资,那种脚步,你或许会终身难忘,或许会认为她是西施再世。但如果你与她相处久了,便会发现她原来也很一般。

一件美的物品,他是艺术家用心,用情去创造出来的。美的创造过程,它应该是一个人情感流露的过程,这样的美才会为大多数人所钟爱。美的创造过程又是感性的,而非理性,机械的或刻意按照美得法则去创造的,那样所谓美的事物是缺乏生命力的,是呆滞与木讷的。

服饰设计作为一种美的设计艺术,以追求美为其目的,它不会受形式美法则的约束,不能完全用形式美法则来概括,来解释。因为服饰的审美依赖于人体,随着时尚的变化而变化,而时尚常常是非理性的。

服饰美需要用感情去创造,用心去感知,一味的追求形式美那只能导致机械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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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 syste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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